本院受理原告周小平与被告潘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23民初7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周小平撤诉处理。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