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5)闽0703民初224号原告南平强威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涛、许国发、王振炜、周丹丹、罗源中艺漆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智美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追加黄涛、许国发、王振炜、周丹丹为(2022)闽0703执1425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