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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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余跃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余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7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余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剩余借款本金 6337.61元及罚息【罚息以6337.61元为基数,自2024 年9月3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标准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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