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睿与被执行人吴飞、沈光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刘根生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被执行人沈光英名下房产的查封。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