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赵玉(JADE ZHAO)

本院受理原告陈昌宾与被告赵玉(JADE ZHA0)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庭审纪律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2025)闽0122民初513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5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