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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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淞娜、张庆伟

本院受理(2025)闽05民再49号再审申请人吴松杭因与被申请人刘洪发、一审第三人福建冠宏集团有限公司、王淞娜、张庆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9月11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民事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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