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卢炳森与被告MARIE ESTELLE(玛丽)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上述材料含译文)。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6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