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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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刘小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长泰支行与被告张美凤、刘小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公布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漳州市长泰区综治中心金融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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