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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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秀芬

本院受理原告李幼红诉被告李秀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82民初11273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生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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