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天亿电子商务店(个体工商户)

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台商投资区天亿电子商务店(个体工商户)、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维权的合理费用共计20000元;2、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害原告雀友系列商标权的行为,即停止在抖音平台麻将机销售链接中使用“雀友”字样,并立即删除上述侵权链接;3、判令被告二立即删除被告一的上述侵权链接;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2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4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