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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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飞、周宣鹏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泰优味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2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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