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荣与安徽爱智家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瑞婴丽(江苏)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爱之家母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案,因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2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在三十日内来我院领取本案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