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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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江承仪

本院已受理(2025)闽0702民初4382号南平威格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起诉要点为:判令你立即偿付拖欠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13059.9元;电梯维保费173元、电梯年检费72元,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暂计至2025年3月31日,应计算至你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合计14304.90元;由你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西城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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