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罗永光、三明市超宇快科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闽0403民初3930号原告张焕葵、陈温纯、吴秀花、杨华、李衍坤、熊宝娣、谢文海、罗桂莲、陈上有、邓荣斌、陆文雄、张春娣、郑西林、吴美贵、庄建和、张桔炎、杨知荣、兰英琳、邓衍炽、蒋芳莲、罗江华、张松茂、邓长福、王椿荣、罗涛与被告罗永光、第三人三明市超宇快科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举证材料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24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31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