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中轨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2民初4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