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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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孙忠武

本院受理(2025)闽0981民初2653号原告黄位宋与被告孙忠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普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赛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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