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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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荣良

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卓众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海宁、李荣良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523民初25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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