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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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徐寿权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远林与被执行人徐寿权、王申、姚德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王远林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徐寿权名下位于六安市开发区一品尚都7号楼307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0771248号)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494400元。因无法向你有效送达文书,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皖正房评报[2025]字第6065号评估报告,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未提交则视为对评估报告无异议,届时本案将依法进入拍卖程序,本院将公开处置上述房产,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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