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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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存明

本院受理原告罗国安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22民初119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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