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石狮库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郭盛贵、林占孝、张子阳、郑新疆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闽05民初20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应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