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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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知奎

申请人王敏刚与你(2025)鲁1322执恢76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定程序拟对你所有的位于郯城县归昌乡兴旺村二组其住宅房屋前右侧两间平房(兴旺村北朱村卫生室对面)进行拍卖,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财产处置评估结果及权利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你可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五日内提出。特此公告。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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