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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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安徽省维创化工有限公司、汤凯;安徽蜀能建设有限公司、许义喆;安徽苏阀阀门科技有限公司、洪诗强;合肥庆云汽车零件开发有限公司、朱庆邦;安徽飞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周晓飞;安徽风彩广告有限公司、方国东;王家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要素表、要素式审判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7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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