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4)闽0521民初9477号原告庄明飞、惠安县大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骆淑兰与被告曾宇灿、桂文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崇武人民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即视为送达。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