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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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仙游县顺兴农牧业专业合作社(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度尾镇云水村后洋路)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华滨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仙游县顺兴农牧业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525民初2642号民事裁定书。你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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