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刘敏、夏同金、郑焕春、夏庆祝、赵桂良、魏道萍、郑燕、戈殿英、张成才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22 民初1721、1718、1715、1712、1717、1724、1713、17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