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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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泉州市欣狼达建材有限公司、吴家耿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建邦混凝土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市欣狼达建材有限公司、吴端基、吴家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地址告知书、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5年9月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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