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杜岳平、叶月潮与被告黄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922民初2001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法官释法说理告知书、三个规定一案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2025年9月2日上午10点00分在本院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