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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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陶拾春

本院受理上诉人郭兆堂与被上诉人陶拾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民终3108号民事判决定书壹份。你方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案的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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