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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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葛金印

本院受理王灯书因与葛金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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