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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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美英

原告叶景腾与被告吴进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王小梅、王培霞、易永加、黄明读、郭芳源、王银坛、王巧红、王美英、李许生、张景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5)闽0524民初16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等相关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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