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徐慧清、张福铣、刘宜焱、何爱玲、刘贤淙、福州顾德展图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慧清、张福铣、刘宜焱、何爱玲、刘贤淙、第三人福州顾德展图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闽0105民初1844号】,现依法向你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4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