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5)皖0123民初10523号原告程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