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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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友涛

本院受理(2025)闽0181民初8581号原告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友涛 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9月3日8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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