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2)皖1203执2880号阜阳市一室一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安徽雅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皖 1203民初1437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你们作为安徽雅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应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出资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阜阳市一室一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你们作为被执行人的追加申请:内容为:追加赵保明、王军、阜阳雅典国际家居装饰艺术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与阜阳市一室一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出资范围内共同承担204250元履行义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