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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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景(公民身份号码340827199908216526)

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租金、管理费和、联合营销金、空调费共计340117.75元、逾期付款利息1574.21元(以285863.18元为基数按同期LPR自2024年6月16日起计至2024年8月15日,后随款清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3民初1230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9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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