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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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庄夏洪

本院受理(2025)闽0521民初6048号原告陈素琼与被告庄夏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崇武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8月25 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崇武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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