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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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琳(公民身份号码3792219XXXXXX7896)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晋江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强制执行晋卫医罚〔2024〕J0604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82行审13号行政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晋卫医罚〔2024〕J0604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对被执行人李琳罚款10000元的处罚及自2024年7月25日起至缴款日止每日按罚款数额10000元的3%加处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处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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