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王川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分别公告送达(2025)皖1522民初7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