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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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杨孝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8月28日15时4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 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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