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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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全建周

原告丰泽区晨晨茶叶店与被告全建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本院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九时在本院东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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