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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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钟兴发

本院受理原告林军华与被告李达、福州维密韩尔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乐观、佟亮、钟兴发、陈少韩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李达、被告陈少韩、被告福州维密韩尔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被告佟亮提起上诉,本院已接收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111民初980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届时将案件移送至上级法院受理。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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