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刘莉诉被告胡于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680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诉请摘要:1、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30000元及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款清)。2、判决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