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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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章秀琼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乔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章秀琼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5513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章秀琼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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