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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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深圳企创星球科技有限公司、徐香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武夷山慈心园茶博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企创星球科技有限公司、徐香英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82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深圳企创星球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武夷山慈心园茶博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服务款3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的违约金;二、徐香英对深圳企创星球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深圳企创星球科技有限公司、徐香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武夷山慈心园茶博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保全费损失2210元。四、驳回武夷山慈心园茶博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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