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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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巢湖国投能源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维一(福建)电梯有限公司、北屯市百上恒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鸫、曹永莉

本院在执行(2025)闽0503执292号申请执行人江苏苏鹤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巢湖国投能源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维一(福建)电梯有限公司、北屯市百上恒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沪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江苏苏鹤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鸫、曹永莉为(2025)闽0503执292号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意见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东湖法庭第三法庭举行听证。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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