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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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小明

本院受理原告李小群与被告陶曼丽、第三人陈小明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124民初11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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