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5)闽0981民初2025号原告涂雯璟与被告刘文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证据、三个规定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小额诉讼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赛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