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天沐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松柏、汤城(厦门)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邱春辉、杨晓波、许美娇、施並峰、厦门金色紫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天沐伟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邱国炳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5民初66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许美娇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杨晓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