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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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廖洁、刘英

本院受理(2025)闽0782民初1744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支行与被告廖洁、刘英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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