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卢佳彬与被告曾清云、蔡彩香、惠安县阿香瓷砖店、杨梅兰、陈丽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21民初8078号案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你应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特此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6-20